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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早上10點多興高采烈的跟著老公帶兒子出門去竹南菜市場,

想說今天假日放假要來煮好料的,

買了老公想吃的拉麵要回家晚上煮餛飩拉麵,

中午就先買了我想吃的大腸麵線,

東西買完老公搶著拿菜,

就把東西都給他提,

他還叫我把皮夾放在兒子的推車下面比較好推,

後來我抱兒子就先上車,

老公收推車的時候也沒注意也沒想到,

我也忘記要跟他講,

就這樣,

一直到晚上11點多要找皮夾拿東西的時候才驚覺發現皮夾不見了,

怎麼找就是都找不到,

後來看推車下面才發現那個收起來之後東西就會掉下去,

瞬間整個心情Down到谷底,

之後就叫老公開車載去警察局報案,

也先繞路過去早上停車的地方找,

一無所獲,

去警局之後就跟警察說明,

值班的竟然跟我們說這種可以不用報案,

叫我們要先去相關單位掛失就好,

還說什麼我們的這種觀念要改,

當時的我心情已經差到不行了,

又聽到那個警察那樣講,

實在是很想給他罵下去,

我整個臉很臭的就回他我就是要報案,

我的雙證件所有東西都在裡面,

萬一被拿去盜用申辦一些有的沒的怎麼辦,

他竟然又說那個又是後續到時候是另外一種刑事案件,

我一樣還是要去警局報案說被冒用,

他頭殼小不知道是裝啥,

豆腐嗎??

我若東西遺失沒先報案,

到時候真的被拿去冒用做了什麼事情,

是不是就都會是算在我頭上,

因為是我的證件,

真是給它ooxx...

他好像還想對我說教,

就在我一個臭臉堅持之下,

他還是受理我的案件,

該填的填一填,

剛說的說一說,

弄到好來凌晨12點多了,

回家之後仔細看才知道他給的是一張"遺失案件報案證明申請單",

覺得有點奇怪,

因為單子的名稱怪怪的,

也不知道到底對不對,

也把所有相關的單位打過電話辦理好掛失的動作,

銀行、郵局也都有幫我確認目前帳戶都是安全的,

沒被盜領,

今天實在很難放下心,

就寫了公告啟示回去案發現場貼,

還跟附近鄰家講,

請她們幫我注意,

若知道有人尋獲錢是不重要,

重要的是我那些證件跟一些卡還有紀念性的東西啊!!

怎會那麼慘啊我.....

星期二要來請假去補辦所有的證件跟卡片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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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vian Sh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